【湘执利剑2025】陈年旧案终执结!赫山区法院化解"骨头案"让权利兑现
2025-05-22 09:10:2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15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唐文君 范质惠)近日,两件超过申请执行时效的婚约家庭纠纷“骨头案”,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倾力调解下,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,更让离婚十余年的当事人握手言和。

陈某与赵某于2010年12月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。因夫妻感情破裂,陈某向赫山区法院起诉离婚。法院审理后于2014年4月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,婚生女孩由赵某抚养成年,陈某从2014年5月1日起每月支付600元抚养费,于每年的5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,直至小孩年满十八周岁;两人名下房屋归赵某所有,由赵某限期一次性支付陈某房款10万元。

直至2024年3月,赵某才向赫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陈某协助将两人名下房屋产权登记变更为赵某一人。同年4月,陈某也向赫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赵某支付房屋补偿款10万元。在执行过程中,陈某、赵某先后向法院提出执行时效抗辩,法院认为,两人的执行申请,均超过了法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,两人对此提出的异议成立,因此两案终结执行程序。2024年11月,赵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陈某支付拖欠抚养费共计75000元。

看似一起简单的婚姻家庭纠纷,但引出的是当事人之间存在十余年的抚养费追索、探视权行使、房屋补偿款支付等诸多矛盾。由于双方长期以来缺乏沟通,相互执行和抗辩又再一次恶化了关系,若单纯的就案办案,不利于化解双方矛盾,彻底解决问题。为此,执行法官在精准把握案情的基础上,结合双方诉求,采取背对背电话沟通,面对面谈心等方式帮助双方畅通沟通渠道,打开多年心结,重构信任基础,并以女儿小赵的健康成长为切入点,引导双方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,重视小赵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要。经过多次协商沟通,双方最终同意用10万元的房屋补偿款抵扣75000元的抚养费和相关教育和医疗费用,且陈某愿意协助赵某办理房屋过户事宜。至此案件得以成功执行完毕。

“超过执行时效的案件不是司法服务的终点,当法律程序遇到亲情羁绊时,我们选择用调解架起法理情的立交桥。通过倾心调解实现履行可能,既维护了程序正义,更实现了实体正义。”案件执行法官如是说。

责编:杨绍银

一审:杨绍银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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